德國護照申請辦理要求與文件說明
德國護照申請只能提交親自前往大使館或總領事館后營業時間內安排預約。從2007年11月1日起,這些應用程序將不再能郵寄。約會期間,將拍攝您的指紋。請記住,由于受到隱私保護,德國代表團只能在短時間內保存指紋,然后再將其刪除。護照在柏林聯邦印刷局印刷。請期待大約4至6周的處理時間。
所需文件
申請需要以下文件(正本+1張照片副本):
填寫完整的申請表
兩張相同的生物特征護照近期照片(請不要自己剪照片!)護照照片
您的出生證明書,說明確切的出生地點(僅在美國出生證明書上僅提及縣名,這是不夠的,還必須提供醫院簽發的帶有城鎮名稱的"出生證明信")
如果已婚,離婚或喪偶:結婚證書(如果適用)或配偶的死亡證書
以前的護照(帶照片的數據頁)
在美國的有效居留許可為例(美國居留外國人卡,美國居留簽證,美國護照,美國海外出生證明或美國公民身份證明)持有綠卡的有效期限沒有到期日
如果您以前的護照中的姓氏與您當前使用的姓氏不同,則可能必須進行姓名聲明。請考慮姓名聲明信息
當前姓名使用證明(即以下一項:德國出生證明,德國結婚證書或如果在德國以外結婚,則由德國注冊服務機構頒發的當前名字使用證明)
如果適用,德國入籍證書
如果適用,帶有"Beibehaltungsgenehmigung"的入籍證書
您的美國駕駛執照或公用事業賬單,以您的居住證明
如果適用,則注銷您在德國的最后居住地("Abmeldebescheinigung"),前提是您在最近的護照中輸入了該住所
如果您希望在自己的護照中輸入博士學位,則必須出示居留證明以及您的舊護照或帶有身份證明的德國身份證。如果要首次在護照中輸入博士學位,則必須提交您的博士學位證書(該證書至少應包含您的名字和姓氏以及出生日期)。
護照費
我們想指出,除非上述文件完整,否則您的護照申請無法得到處理。如果您沒有攜帶所有必需的表格和證明文件,則可能需要重新安排約會時間,并且會延遲處理您的申請。
即使您在美國的另一個德國代表團中收到了您的最后一本護照,我們也要求您再次提交上述文件(注銷證明除外)。特別是,請同時攜帶出生證,姓名聲明和結婚證。沒有必要的文件,您的申請將無法得到處理!
對于24歲以下的申請人,德國護照申請的有效期為6年,否則為10年。這點您尤為要注意!
聲明:本文圖片來源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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