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德國政策初步改革修訂一覽(下)
德國首例致力于吸引住復合型人才的全方位移民法將于2020年最終執行。將來,德國不但將向受到高等職業教育的優秀人才對外開放學生就業銷售市場,并且還將有機會向國外輸出技術性優秀人才。新法律法規的全名是《新技術移民法案》,該法令于2019年6月在德國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通過。
2015年德國產生規模性難民潮后,"井然有序移民"難題已變成政冶圈和社會輿論堪稱的急迫難題。這毫無疑問加速了新移民法的法律系統進程。2018年10月,大聯合政府就移民法令考試大綱達成協議,12月首相通過了該法令。
兩大類專業人員
新法與現行標準法律法規的1個明顯差別是,人力資源市場主要向專科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對外開放,并向大學本科下列文憑的專業技術人員對外開放。新法導入了"復合型人才"的定義,不但包含受到大學教育的人,還包含受到靠譜職業技術培訓的人。這代表,比如,我國職業技術學校(專科、高職院校、職高)的大學畢業生將變成批準到德國學生就業的新手。
因而,目前的"應聘求職簽證"將拓展到全部專業人員?,F階段,有著德國之外高校學士學位的外國人能夠得到最多6個月的簽證,在德國尋找工作,并出示生活來源于的證實。新法律法規將這類簽證的應用領域擴張到全部專業人員,包含這些接納過職業技術培訓的人,但這種優秀人才必須具有與學生就業職位相符合的德語水準。除此之外,全部申請者務必證實她們有充足的經濟發展能力來付款在德國應聘求職的生活費。
沒有"優先選擇審批"
新移民法還廢止了所謂的"優先選擇審批"規章制度。現階段,德國勞工局務必核查德國或別的歐盟成員國的申請者,當她們接到德國企業的就業意向或合同書,并申請辦理歐盟國家之外的簽證時,是不是合乎該崗位的資質。只能在沒有適合的歐盟國家從業者的狀況下,勞工處才會向非歐盟成員國的申請者批準工作許可證書。
到目前為止,這一要求是歐盟國家之外的專業人員在德國找個工作的阻礙之一,很多公司,特別是在是中小企業,因為擔憂聘請外國人會產生時間和資源的高成本費,早已舍棄了她們的意向。如今新法律法規廢止了這一規章制度。
殊不知,新德國移民法也為再次導入"優先選擇審批"規章制度留有了室內空間。它要求,當某個地域的學生就業銷售市場的確需要時,政府部門有權利保存或重新啟動"優先選擇財務審計"系統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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